近日,被执行人某器具厂经营者张某某置法院执行于不顾,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又故意转移被查封财产逃避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某某虽迫于压力履行完毕案款,但仍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
辉县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某纸品公司与某器具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货款58000元及利息、返还定金44000元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厂房设备。该厂经营者张某某在明知设备被查封情况下,仍故意转移被查封设备,逃避法院执行,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的张某某才追悔莫及,急忙将全部案款如数交到法院,但为时已晚,仍面临刑事追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履行判决义务还故意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下一步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也奉劝一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不要打着欠钱可以赖掉的算盘,小心因民事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到那时,将得不偿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