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庭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及时高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原告刘某某、被告段某某系同村村民,2022年7月,被告段某某在未经过原告刘某某的同意下,雇佣挖掘机将原告家门楼掀毁。原告家被损毁的门楼经相关部门评估价值3719元,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诉讼标的额较小,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于是第一时间和原、被告取得了联系,仔细听取各方的诉辩意见,并从情、理、法等方面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利弊关系。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将赔偿款 3719 元支付给了原告。
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导向,积极探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将快审快结理念与司法便民服务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