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新时代辉县市青年听党指挥、矢志奋斗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全面加快“四个辉县”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青联开展首届“辉县市青年五四奖章”和“辉县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
经过各单位申报推荐和评审组委会的综合评定,辉县市人民法院梁泽波同志荣获“辉县市青年五四奖章”。
梁泽波,男,1989年生,中共党员,一级员额法官,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少审庭、刑事庭、执行局担任书记员,后到赵固法庭、刑事庭、执行局担任审判员,现任刑事庭负责人,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办案标兵等称号,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
他始终践行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履职的最高标准,面对大量的案件,加班加点办理,尤其是在繁简分流工作中,勇挑刑事速裁工作重担,一人负责审理全辖区刑事速裁案件,坚持快审快结,一年审结案件占总数的54.27%,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
在审判工作中,他刚柔并济,注重帮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注重帮扶改造。立足预防,着力教育,帮一把,扶一下,送一程,热心、诚心、耐心。
2022年6月,他到刑事庭任负责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要求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以身作则,受到群众一致好评,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向社会治理效果深化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