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快捷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份,被告雇佣原告向建材公司拉石头,双方约定运费6元/吨,后原告共计为被告拉石头17836吨,被告均未支付运费。2022年9月1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运费107016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证明一张,期间被告陆续支付原告运费39000元,剩余68016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考虑到财产保全的效率将直接影响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成效,承办法官经审查后,于申请当日发出保全裁定,并与保全团队密切配合,线上线下采取多种措施,在起诉的金额范围内冻结了被告的财产。后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运费,希望法庭能够从中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利用案件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易于调解的黄金时间,积极探索“保全+调解”的模式,合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庭前,既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又提升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