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如火如茶,在享受购物之便的同时风险也相伴而生,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案情回顾:2022年10月份,原告通过线上平台在被告的店铺中购买6瓶白酒,因品尝后出现了腹泻症状且查不到白酒的生产许可证号,原告认为该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故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被告辩称店铺内所售产品均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同意退还货款、支付赔偿金。承办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前往白酒的生产地山西进行调查,调取了案涉产品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向原、被告出示上述证据后,原告表示将与被告自行协商,当庭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渠道,在网络购物中,经营者对于销售的商品应当公开提供产品的真实信息,作为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标识,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发生争议时要理性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