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数个小时的施压兼释法,被拘传至法院的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畏惧司法权威,迫于执行压力,最终向申请人支付货款15万元,余款由他人做有效担保,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2021年12月,吴某某开始为某建材公司提供水洗砂石,供货结束后,某建材公司拖欠吴某某货款共计85万元拒不支付,吴某某在索要货款无果后将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
2023年4月23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名下款项45万元,并多次与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联系,讲明法律规定和信誉利害,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李某某皆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时间。近日,接到李某某行踪线索后,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出警,成功将李某某拘传。
在辉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同时劝告李某某尽快联系筹款事项,随后李某某公司相关人员闻讯也赶来协商处理。最终,在执行干警调解和主持下,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了新进展:李某某现场支付吴某某货款15万元,剩余货款由他人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诺于2023年6月15日前履行完毕。下一步,执行法官将继续紧盯该案,直至案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