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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了!

发布时间:2023-06-08 08:10:45


    2021年1月份至2022年8月份,被告人向某某通过社交软件分别认识韦某某 、谢某某等人,向某某谎称自己是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空军飞行员,与韦某某等人建立恋爱关系后编造理由骗取韦某某等人共计4万余元。

    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多次冒充军人身份欺骗他人感情,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说法: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军人身份是神圣光荣不容玷污的,切不可冒充军人的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网络社交有风险,交友要谨慎,不要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特别是在谈及钱财、感情 、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时要提高警惕,不要一时昏了头脑,失去警惕,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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