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石,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周智霞法官偕同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原、被告因感情不合于2019年离婚,协议约定长子由原告(男方)抚养,次子由被告(女方)抚养。后因长子与继母发生矛盾离开原告家,现两个孩子均随被告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敦促原、被告双方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减少因夫妻离异带给孩子的伤害,承办法官邀请法院“蓓蕾工作室”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对原、被告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过程中,承办法官和两位老师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监护人教育理念的角度入手,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与孩子的共同生活中,应当妥善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树立起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念。经法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的耐心讲解,原被告双方认识到,不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都应当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都要认真履行监护义务,并表示今后会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义务。
婚姻关系的终点也是父母履职尽责的新起点,作为父母应当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未成年子女面对家庭生活环境变化,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尊重孩子的想法,主动理性沟通,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