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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 拒不履行,被拘传、罚款之后......

发布时间:2023-07-06 08:48:13


    张三诉李四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四赔偿张三各项损失14000元,判决生效后,李四拒不赔偿分文,张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凌晨5时许,执行干警来到李四家中,经过敲门喊话后,一位老妇打开了家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经询问得知其为李四母亲。执行干警说明来意,老妇表示知道儿子李四和张三之间的纠纷,但称儿子长期不在家中,目前就自己一个人在此居住。执行干警向其释法并依法出具搜查令对李四住宅进行搜查。

    搜查过程中发现李四居住的卧室被窝还是热的,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有多支烟头,旁边还有半盒香烟。执行干警“不谋而合”,继续搜查卧室的同时,对住宅周围隐蔽位置也展开仔细搜查。结果,不但在李四床头抽屉里搜查出现金4800元,而且将躲在房后过道杂物堆下面的李四“揪”了出来。面对执行干警,李四态度十分嚣张,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用言语威胁恐吓执行干警。最终,李四被强制拘传。

    鉴于李四抗拒执行的态度和行为,依法对其罚款500元。在被体检送拘路上,李四与之前判若两人,此刻,其表示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十分悔恨,不断承认错误。随后,赶忙联系亲属缴纳了案款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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