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河南孟州的鸡棚设备安装工人,一方辉县孟庄的养鸡能人。本是遥距千里的两人却因为鸡棚设备的修建产生了不可调协的纠纷。
被告从事养鸡经营活动,因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找到原告承接了鸡棚的扩大、修建工程。双方约定工程由被告供应原材料,原告负责施工、修缮。但在工程交付后,被告在使用新建鸡棚的过程中,发现原告所修建的鸡棚毛病多多,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随即在原告的工程款中就修缮费用进行了扣减,并迟迟没有支付工程款。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丝毫没有调解的意思。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不放弃任何化解双方矛盾的机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劝导双方各让一步,不要为了各自的利益伤害了双方之间合作的友谊。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原被告也开始寒暄着相约一起吃饭。该案的成功调解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认可,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也解开了双方的心结,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