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包耿、王保勤参与一起家事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官、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矛盾,实现定分止争。
起初这起案件立案时显示为合同纠纷,经过审理后发现合同纠纷的背后更像是家庭的内部“矛盾”,本案的原告是被告儿媳,原告的丈夫宋某因交通事故去世,而宋某去世之前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宋某去世之后,原、被告双方就因股权纠纷、孩子抚养、事故赔偿等问题发生争议,随后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原告更是提交了14页的血泪书,而被告方面也出具了12页的情况说明,双方都是一肚子的委屈。原告认为被告听信外人谗言,与外人一起采用威逼欺骗手段,将本属于原告的公司股份过户到了被告名下,除此之外被告在今年年初有支付宋某孩子费用义务,却一直没有履行。被告则认为原告作为死者妻子,在丈夫去世之后,只想着和娘家人合伙将公司据为己有,作为母亲对孩子关心不够,而被告则是把孙女当成自己的全部,自己亲自照顾孙女。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矛盾实质的化解,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庭长李静邀请市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解,法官和人大代表们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李静法官以平和的语气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难过,都不容易,建议双方各自换位思考一下,从对方的角度出发,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权衡利弊、相互理解。”经过法官和在场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耐心沟通下,最终双方同意为了孩子的利益一起将涉案款项到银行办理存单,如确实因宋某孩子需要使用,双方一致同意后取出,随后在法官的陪同下,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存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家事纠纷与人的身份有关,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更多的涉及感情、亲情和道德,因此既不能用简单的契约式协议关系来解决,也不能简单的用权威式裁判“分辨是非”,要把促成当事人之间的恢复感情、消除对立,作为纠纷解决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