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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因赔偿款反目 执行法官巧妙调解

发布时间:2023-08-02 08:41:18


    焦某一与焦某二是亲姐妹,两人父亲焦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焦某死亡后肇事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9万元,该笔赔偿款已支付焦某一及母亲李某。两姐妹因该赔偿款分割产生争议并反目,焦某二将焦某一起诉。焦某一返还焦某二赔偿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焦某一拒不履行判决内容,焦某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梳理了解,考虑到该笔赔偿款纠纷实质上是因家庭内部积怨而引起,如果不妥善解决,还可能会衍生新的家庭矛盾。于是决定以调解入手,消除亲情隔阂,解决实际问题。案件承办法官将焦某一、焦某二及其母亲李某约至法院调解室,坐在一起沟通此案,耐心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聆听双方意见,梳理矛盾焦点,通过与李某沟通,得知近些年两位老人一直由大女儿焦某一赡养,并因家庭琐事与小女儿产生矛盾,很少来往。李某认为小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愿将赔偿款分割给小女儿。

    案件承办法官分析原因后,分别从法律规定和家庭亲情的角度出发,对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修复情感裂缝。对李某及焦某一进行法、理、情相结合的耐心劝解,同时对焦某二之前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也作了批评,焦某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用心赡养母亲,最终取得了母亲和姐姐的原谅。本案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调解后,焦某一同意将赔偿款中的13万元归还焦某二,姐妹之间隔阂消除,母女之间亲情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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