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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八项措施认真落实新乡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8-10 10:26:04


    2010年8月6至7日,新乡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为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辉县市法院于8月8日(星期日)召开了由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中层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并于本周一(8月9日)上午召开了全院干警会,对会议精神作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党组扩大会和全院干警会上,先后学习了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在信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二点意见和新乡市委政法委岳副书记强调的四点意见。之后,辉县市法院院长王珏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全院干警从以下八个方面努力,努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坚决防止信访案件在巡视组撤走之后出现反弹现象,以实际行动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要慎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对于把握不准是否该立的案件要多请示领导,决不能擅自立案。

    二是从本周一开始院长接访活动要扎实开展起来,每天由一名党组成员在信访接待室接访(周一由王珏院长接访),除学习开会外不得无故缺席。

    三是要建立信访例会制度,定期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会诊”,将信访问题作为每次召开党组会的必议议题。

    四是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事好。

    五是要变上访为主动下访,为当事人搭建一个倾诉的平台,防止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问题发生。

    六是要加强判后释法工作,变被动答疑为主动释法,解决当事人的疑虑。

    七是要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将解决执行信访案件当作工作重点。

    八是要借力破题,综合运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妥处涉诉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李超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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