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辉县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狄万庆同志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自入警以来,狄万庆同志能够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圆满完成了警队交办的各项任务,获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群众,规范执法,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法警大队将本次荣誉为起点,树立标杆意识,以先进典型带动警队工作全面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辉县法院的审判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