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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执行抚养费案件 全力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3-08-15 10:50:33


    任某与尚某经人介绍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5年底婚生子尚某某出生,两人因感情不和,任某起诉离婚。

    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尚某某由母亲任某抚养,尚某支付尚某某抚养费直至其18周岁。判决生效后

    任某一边打工赚钱一边独自抚养尚某某,尚某不仅不如期支付抚养费,并且时常更换电话号码玩起了人间失踪,无奈之下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起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经过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尚某已更换联系方式,无法通过线上对其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尚某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询问。通过与周围邻居交谈得知尚某目前在邻县打工。得知具体地点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邻县寻找尚某。

    执行干警见到尚某说明来意后,其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尚某对任某意见很大,认为任某在婚姻中也有过错,故不愿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安抚尚某待其情绪稳定后,从相关法律规定及父子亲情入手,对尚某进行耐心劝说,释法明理,解决其内心积怨。

    经过长时间做工作,尚某终于有所顿悟,打开了内心枷锁,明白了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但又表示现在没有存款,目前所在工地的工资是按月结算,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执行干警在向工地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决定给尚某部分时间来筹集抚养费,要求尚某保证工资到手第一时间将抚养费交至法院。近日,在执行干警督促下,尚某终于将抚养费19600元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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