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申请执行董某某、秦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7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债务本金100000元、利息4079元。执行期间董某某耗时推脱,拒不履行案款,已被司法拘留。秦某某在非洲务工常年不在家中,法院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近日秦某某因“失信”和“限高”无法回国,于是给承办人打来电话,在得知如果不履行案款无法解除“限高”且限制购买机票后,秦某某和家中的妻子联系,委托家属将所有案款缴纳,该案仅用时两周执行完毕。
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快执快结,不仅维护了胜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