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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3-08-16 15:53:47


    徐某某因赡养问题,将三个儿子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大儿子、三儿子已按照调解协议开始轮流赡养母亲徐某某。但二儿子张某二因与两兄弟之间存在矛盾且认为母亲徐某某家事处理不公,仍拒绝赡养母亲。

    2022年,徐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二,在案件承办人多次明理释法后,张某二将母亲接回家中与大哥、三弟轮流赡养。然而,今年以来,张某二又因家庭琐事,将母亲徐某某拒之门外,也不缴纳赡养费。无奈的徐某某于2023年7月再次申请执行儿子张某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二拘传,经过长时间做工作

    张某二只是一个劲儿的诉苦,讲述家庭各种矛盾问题,并表示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故对其司法拘留15日。下一步,拘留期满后,执行干警将继续对张某二释法施压,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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