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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偿还借款 凌晨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3-08-17 08:08:48


    小胡诉小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小方偿还小胡借款本金及利息100000元。判决生效后小方拒不偿还借款,小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于2023年7月7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梳理,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与被执行人小方取得联系。沟通过程中,小方表示对判决结果认可,但要等一段时间,待资金周转后就把借款偿还。

    可十天过去后,小方依然分文未还。当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小方时,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或者干脆不接电话,执行干警前往寻找,也未发现其踪迹。执行期间,依法通过线上查控对小方名下银行卡进行冻结,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名下两辆长安牌汽车轮候查封,等待后期处置。

    近日,辉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晚上10时许接到申请人小胡的电话,声称小方已回到家中。值班干警立刻驱车前往,终于敲开了小方的家门,将躲在二楼的小方依法拘传。

    返回途中,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做小方工作,但小方以外债太多,在外地涉多起案件为由,依旧抱着消极态度,拒不配合执行。鉴于小方的态度,执行干警带其前往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于当日凌晨时分,将其送进拘留所。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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