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上11时至19日凌晨5时,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两起案件举报线索,值班干警连夜出击,成功将两起案件所涉查封车辆依法扣押。
扣押现场一
当晚11时许,值班干警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薛某的电话,称在被执行人林某某小区附近发现其越野车,请求前往处置。接到线索后,值班干警立即查询相关案情。薛某与林某某因合同装修款发生纠纷,执行期间,法院依法查封了林某某名下越野车一辆及划扣部分存款。但未发现查封车辆所处位置。
值班干警到达现场后,先来到林某某家中,向其家人说明来意,但其家人称林某某目前在外地,近日未曾回来。随后,值班干警拨打林某某电话却无人接听,又给其发送短信,说明现场情况,要求其尽快赶来。看到短信的林某某打来电话称自己没在本地。值班干警告知其如果不来处理纠纷,将依法将车辆扣押。林某某仍然表示无法前来,并挂断电话不再接听。
随即,值班干警要求林某某家人拿出车辆钥匙,但其家人拒不配合。最终,值班干警联系拖车前来,将查封车辆依法拖走,扣押在指定场所。并再次短信通知林某某尽快前来法院处理问题。
扣押现场二
凌晨2时许,一阵急迫的电话铃声再次打破宁静。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人焦某某称发现被执行人何某某所开面包车停在某景区附近的路边。询问现场情况后,值班干警集结出发。
本案执行期间,依法对何某某名下面包车进行查封,之后陆续执行到位案款23万元。目前,何某某还有15万元拒不履行。
一个小时后,值班干警找到了何某某的面包车,经过现场与何某某打电话发短信,均无人回应。于是,值班干警决定对该车辆进行扣押。又是一个小时后,拖车终于赶赴现场,在执行干警指挥下,于凌晨4时许将查封车辆拖离现场。
当值班干警将车辆扣押至指定场所后,已是凌晨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