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与申某系亲戚关系,申某因家庭需求向冯某借款,冯某出于情面借给申某50000元,申某出具借条一张。后冯某急需资金催要该笔借款,但申某一直推脱未还。冯某将申某起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申某每月底前向冯某支付5000元,直至还清全部借款。待调解书生效后申某再次食言,冯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刚刚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冯某的妻子患病住院急需用钱,看到冯某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立即采取行动,在向申某线上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后,冻结、划拨了申某名下存款15000元,并通知申某前来法院处理纠纷,收到通知的申某倒也十分配合的来到法院。
可是,当执行法官提及履行案款事宜时,申某却无动于衷,没有诚意履行。在督促释法无果后,依法对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拘留所仅仅呆了四天的申某经拘留所民警同意,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声称这几天在拘留所里切实感受到失去自由是多么痛苦的事,认识到了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对之前的行为认错悔错,现在只想赶紧将案款缴纳完毕,能早点出去。
随即,申某便和家人联系将剩余案款35000元缴纳完毕,执行法官对申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至此,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