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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得民心 一面锦旗致谢意

发布时间:2023-09-08 08:09:34



    2023年9月4日一早,郑州市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就来到辉县市人民法院门口等候,等到执行干警一上班,便将一面写有“执行尖兵仗剑斩妖魔,护法卫士柔情系民生”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原告郑州市某公司诉被告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56990元及相应的利息,因被告拒不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案款。被执行人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某声称正在外地,等回去后会尽快与申请人联系并保证妥善处理纠纷,执行法官决定给其一周的时间。

    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对公账户予以冻结,账户内只有几万元。一周过去后,执行法官再次与李某联系,其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履行诚意。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调查有关情况。但是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地址寻找,并未找到该公司位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也未找到该公司。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李某电话联系询问公司具体地址,李某只是表示会尽快和申请人联系履行案款,却闭口不谈公司地址,后来直接关机,拒不与执行法官沟通、见面。

    随后,执行法官先到相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公司工商信息,又到车管所对该公司名下三辆汽车予以查封,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如果拒不履行案款,法院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库等强制措施。

    而李某依旧不主动露面处理纠纷。执行法官随即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惩戒措施。此时李某感受到种种执行措施带来的压力,便主动与法院联系,约定时间前来将全部工程款456990元及相应的利息一次性缴纳。

    申请人郑州市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在收到法院转来案款时激动不已,很是感动,表示:“辉县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太高了,没想到这么快能将案款执行回来。执行法官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真是辛苦了!我要向你们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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