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雇用贺某到某地安装中央空调管道时,因板材断裂,贺某从高处坠落摔伤,被送至医院治疗。贺某受伤后,冯某支付了贺某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40000元,其他赔偿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引发纠纷。
贺某于2023年4月起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冯某赔偿贺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20000元。冯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但冯某一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本案于2023年8月30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而冯某依旧不前来法院处理纠纷,也不接听电话。
鉴于冯某的态度,执行法官前往其家中寻找,但并未发现冯某行踪。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短信方式明理释法督促冯某履行案款,经过一次次的短信施压释法,冯某慑于执行压力,终于回复了信息,但其称人在外地,目前无能力履行,等日后经济宽裕后,一定赔偿贺某。
此时,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发现冯某名下的一张银行账户里有存款135000元,迅速将存款中的120000元予以划扣。
该起因安装空调引发的人身事故赔偿纠纷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到位全部案款仅用时5天。执行干警用“效率与速度”,及时为贺某追回了赔偿款,贺某今后的治疗和生活终于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