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通过线上平台快速调解了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场履行了修车款,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基本案情
2020年,路某在王某的修车店维修车辆,车辆修好后经结算,修车费用共计18500元。后王某找路某索要修车款,路某暂时无法支付,于2021年9月向王某出具了欠条。2023年8月,因路某长期不支付修车款,无奈王某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
城关法庭周智霞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与原被告双方联系,了解双方矛盾症结。开庭当天,原告王某因家人生病需要就医,无法按时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立即协调使用互联网进行开庭,庭前结合双方意愿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拖欠修车款无异议,并谈到原、被告双方都从事汽车修理工作,原告也曾让被告帮忙修理其他车辆,尚未支付修车款。如果原告未支付的修车款能抵扣18500元中的部分款项,被告愿意当场结清欠款。经过双方核对,原告同意被告抵扣修车款2000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被告当即支付了16500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近年来,城关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了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城关法庭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采用网上调解、开庭的方式,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让群众在矛盾化解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