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死亡的郝民峰,留下一笔十六万元的赔偿金,使他的亲人因此反目成仇,闹上公堂。9月21日,辉县市法院西平罗法庭在审理一起十六余万元的死亡赔偿款分割纠纷案时,特别邀请了当地的九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而陪审团成员加大庭前调解力度,使这起双方冲突激烈、标的较大的案件在几个小时内圆满化解纠纷,以双方都无异议收场。
原告石云凤的丈夫郝民峰在张庭阳驾驶的奥龙半挂货车上跟车,2010年3月20日,由张庭阳驾驶的奥龙半挂货车和张顺利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车上的郝民峰死亡。后经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理,共获赔偿款计180 000元,办理郝国卫丧事花费19 100元,剩余160 900元,现存放于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两原告即死者郝国卫的妻子和儿子要求依法分割其中的100000元;两被告即死者郝国卫的父母要求依法分割赔偿金中的103 834元。
结合本案标的较大,案情复杂,冲突激烈的因素,该庭在开庭前邀请了有一定身份并在当地德高望重的王金安、常卫红、王运泉等九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因与双方当事人并不陌生,当日开庭前,陪审团成员即进入了状态,主动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询问矛盾始末,在闲谈中试探双方想要获得的赔偿金额,试图找到案件突破口。又自行分两拨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让他们认识到失去了亲人后,更应该感受到亲情的可贵,而不该为了赔偿款的分割问题使亲人变仇人,使原本和谐温馨的亲情不再。陪审团成员的这出“庭前戏”,使本来情绪激动的双方亲友团逐渐平静,都表示愿意适当的让步。这时,九名陪审团成员已成竹在胸。开庭三十分钟后,几位陪审团成员主动向合议庭提出希望主持双方先调解一下,经合议庭同意后,陪审团成员们便接着庭前的话题接着做双方的工作。
此时的工作做起来已是十分顺利,不到一个小时,在陪审团成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除去办丧事的费用,剩余的160900元赔偿金中,死者郝民峰的妻子石云凤和儿子获得赔偿金70000元,郝民峰的父母获得赔偿金90900元,双方表示无异议。
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团成员凭借对参与审判工作的热心,利用对地理人情的熟悉,成功高效地化解了纠纷,增添了社会和谐,同时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调解率,极大地支持了法院的工作。
(文内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