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把钱转给我,我再撤诉”,“你先撤诉我再把钱转给你”。这是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情景,原被告系熟人关系,原告许某雇佣被告李某为其打工,二人因工资发放问题对簿公堂。
2019年,被告李某在郑州承包工程期间,雇佣原告许某为其干活,被告仅支付原告部分生活费。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款3300元未支付,被告为原告出具了欠款证明。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就多次在即将达成调解时,因一些小细节最后功亏一篑。在本次开庭前,被告以在外地干活为由,向承办法官申请庭前调解,请求支付原告部分款项后让其撤诉,原告也爽快同意。就在原告拨通被告的电话让其转账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原告要求被告先转账再撤诉,而被告坚持原告先撤诉再转账,眼看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承办法官提议:双方接通微信视频电话,由原告写好撤诉申请书交由法庭暂时保管,待被告转账、原告收款后,撤诉申请生效。双方均同意法官的提议。最终,在法官的指导下,被告当场履行,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
发生矛盾纠纷时,来法院打官司不是目的,如何能妥善化解纠纷才是根本。化解矛盾要以互相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信任一旦崩塌,就算千帆过尽都覆水难收。“以诚感人者,人以诚而应”。只有诚实守信,才能赢得他人信任,践行诚信精神,可以让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彻底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