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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拒执 协同作战|锁定被执行人临时居所 蹲点拘传执结全部案款

  发布时间:2023-09-28 11:12:52


赵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8000元。2023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某一直行踪不定,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信息。经过网络系统查询,没有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王某某家中寻找,未发现其下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3年8月25日,辉县市公安局驻法院拒执犯罪侦查大队成立后,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函,请求协查王某某活动轨迹。

近日,执行局通过拒执犯罪侦查大队的反馈信息,获得一条重要线索:王某某临时居住在辉县市区某老旧小区。根据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在该小区周围蹲点“守候”。最终,成功将刚刚返回小区的王某某拘传。

在将王某某拘传至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的施压释法,王某某迫于执行高压态势,当天即履行完毕本案全部案款28000元。

本案是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亮剑拒执 协同作战”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技术的优势,拓宽“查人找物”的范围和渠道,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定的基础。

下一步,辉县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在执行工作中延伸和拓展协助职能,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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