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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调解遭拒绝 强制拆迁还公正

  发布时间:2010-10-25 16:01:31


    2010年10月22日下午1时多,辉县市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近四波家门前的一道石墙拆迁完毕,这起申请人多次上访、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相邻关系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孙小波与王元均系辉县市南村镇某村村民,两家系南北院邻居,孙小波居南,王元居北,因为出路问题,两家开始发生矛盾,经村乡干部的多次协调,两家矛盾有所缓和。但此后王元再次挡住了孙家的出路,双方矛盾再次升级,愈演愈烈。村委会考虑到两家的邻里关系,遂强行将该墙拆除,但事后王元又再次垒起。经村委会几次调解无果后,孙小波一纸诉状将王元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王元拆除垒在其住宅前面通道上的石头墙。王元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中院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下达后,王元仍然拒不拆除石墙,孙小波申请执行,辉县市法院向被执行人王元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石墙。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本来王元住宅前通道上只有一道石墙和少量石头,为阻挠执行,王元又拉来许多石块垒起整个石堆。案件刚刚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就为此事多次在市委书记大接访的时候进行反映,市领导对该案的进展十分关注,多次指示法院及南村镇要妥善处理此事,力争化解双方矛盾。因本案系邻里关系,被执行人王元老两口均已年届七旬,但态度十分坚决,拒绝拆墙,并多次表示,法院拆除后,自己将重新垒起;申请人表示如拆墙后被执行人再垒墙,将要聚集亲友以死相拼。为此,辉县市法院执行干警同南村镇领导、村干部几经协商,制定了“以情动人,攻心为上”的思想工作方案。法院执行干警每隔两天就要到被执行人家中闲话家常,即使屡屡遭遇冷眼相待也仍然风雨不改;镇领导、村干部更是每天都要抽空到王元家唠两句,隔三岔五还拎着水果、礼物,轮番给王元夫妇做思想工作,但王元夫妇却丝毫不为所动。为促进案件的和解,2010年8月16日,辉县市法院专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政法委的相关领导对此案进行了执行听证,但仍未取得丝毫进展。

    眼看着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毫无进展,申请人的情绪却越来越激烈,不再听从任何人的劝告,坚决要求法院强制拆除,否则将会做出更为激烈的举动。在向院领导、市领导进行汇报后,辉县市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拆除。

    在经过周密的安排、部署后,2010年10月22日上午,辉县市法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政法委相关领导和新乡、辉县两家电视台参与执行,共组织了30名干警,与南村镇政府的人员一起携带拆迁工具奔赴执行地点。考虑到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为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执行活动方案中,专门调用了南村镇卫生院的120急救车,在该村村口待命。到达执行地点后,执行人员进入被执行人家中,做了最后的协调努力。上午10时,强制拆除行动开始,经过执行干警与南村镇及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一堵石墙及堆砌在通道上的一大堆石头终于在下午一点半左右被搬迁完毕,申请人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李超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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