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又是一年抢购季,辉县市人民法院温馨提示:网络购物虽方便,购物安全需谨记。
基本案情
2023年,孙女士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拆开包装后,孙女士发现笔记本电脑外观并非是自己想要的,于是向商家发起退货退款申请,但商家以孙女士打开包装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孙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全额退款。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商家全额退还孙女士货款,孙女士退还商家所购笔记本电脑。
法院审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案中,原告孙女士与被告商家之间的电脑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之间约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被告商家无证据证明其扣减价款符合合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拒绝全额退款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解除合同、退还货款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为保险起见,建议消费者选择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商家,最好购买运费险,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购买前多关注销售服务及消费评价,尤其是数码类产品一定要先和卖家确认商品的售后服务,是全国联保还是店铺保修,收不收维修费用,保修范围和期限,是否需要承担运费等相关事项,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