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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分配起纠纷 诉前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3-11-03 16:37:48


    基本案情

    付某系大学退休教师,于2022年12月去世,和妻子段某(已去世)共育有三个孩子:长子(已去世)、次子(已去世)、女儿付某甲。三原告系付某的孙子,原告一系长子的儿子,原告二、三系次子的儿子。三原告诉称,被告付某甲在付某去世后独自从付某单位领取了全部抚恤金,并占为己有,剥夺了三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对抚恤金依法予以均等分割。

    法院调解

    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后,调解员逐一与当事人进行当面交流或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了解基本案情后展开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告知其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亲情入手,疏解原、被告对立情绪,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最终付某甲同意对抚恤金依法进行分割,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三原告,一场因抚恤金分割引起的纠纷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亲情也得到了修复和延续。

    温馨提醒

    抚恤金是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在死者死亡后,给予死者生前近亲属、被抚养人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发放这项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但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分配时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疏程度,对死者所尽的抚养或赡养义务等因素。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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