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恋爱转款惹纠纷,倾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3-11-03 16:38:47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昔日恋人因钱款发生纠纷,经法官释法析理,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原告平某诉称,2020年7月,其经人介绍与被告杨某相识,在此后的数月时间内,杨某以女儿生病住院、儿子骨折住院、父亲交通事故赔偿等各种借口,向平某借款,平某陆续转给杨某80000元,后多次要求杨某返还均遭拒。被告杨某辩称,原、被告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不存在借款合意;二人曾是恋爱同居关系,款项是恋爱关系的赠予行为,不同意返还。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中,原告申请其父母及亲戚出庭作证,证明案涉款项系借贷行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庭审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平某父母及亲友通话,希望可以通过调解手段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法官不断向双方做释法工作,详细讲解民间借贷、婚约财产及恋爱赠予的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最终各退一步,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情侣间转账非常普遍,有些是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予,有些是经济困难的周转借贷,有些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这就要求男女双方要保持理智的头脑,如有经济往来,最好标明钱款的性质或者保留字据,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4028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