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谢谢法庭的工作人员,我也不知道咋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这是我家自己种的大南瓜,请您们一定收下。”11月7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将自家种的两个大南瓜送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西平罗法庭并连声表达感谢。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于1998年12月份登记结婚,子女现均已成年。日常生活中,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来到西平罗法庭后,驻庭调解员仔细审阅案卷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交谈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并无根本性矛盾,因被告长年在外务工,原告一个人照料家里日常事务,忙里忙外,双方产生矛盾主要是沟通方式不当引起的。
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中,原告渐渐敞开心扉、诉说缘由,调解员认真倾听,帮助原告疏解压力、释放情绪,并从子女成长、夫妻感情、家庭经营等方面释法说理,劝解和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告放弃了离婚的念头,被告也表示在今后经营家庭生活中将更多地为家庭、为妻子考虑。双方冰释前嫌、再续良缘。为了表达对工作人员的谢意,所以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通过驻庭调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使辖区群众真切的感受到了法律的速度与温度。下一步,辉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触角,加强诉前及驻庭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