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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好友担保并偿还贷款10万元 如何追偿代偿款?

  发布时间:2023-11-13 11:28:42


    张某在某银行借款10万元,好友刘某为其提供了担保。但还款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将张某、刘某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某作为担保人向某银行履行了担保责任,已向某银行借款偿还本息共计10万元及利息。

    刘某认为此款项作为代偿款应向张某追偿,但张某拒不归还。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其代偿款10万元及利息。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应支付案涉代偿款,最终,判决张某支付刘某代偿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张某偿还案款,但张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后来,直接处于关机状态。后经系统查控,发现张某在某小区有一处房产,法院依法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并在该房产处张贴查封公告、拟拍卖公告。

    近日,得知自己房产被查封的张某主动给案件承办人打来电话,但态度十分嚣张,竟质问为何要查封其房产。执行干警判断张某此时应该是已回到家中,立即前往张某住所将其强制拘传。

    回到法院后,张某开始时情绪十分激动,声称已和刘某私下谈好还款方案,法院不应查封其房产。但就案件承办人了解,张某根本没有主动找过刘某处理纠纷。执行干警严厉对张某的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对张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告知张某该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蹲”进拘留所的第三天,张某便向公安民警申请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其在电话中懊悔的表示立即筹集案款,希望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并解封其名下房产。最终,张某一次性的偿还了刘某为其代偿的贷款10万元及利息。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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