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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无小事,法院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1-15 11:25:20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讨要工人工资引起的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陈某经人介绍到包某承包的工程处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及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陈某多次找包某索要工资,包某为陈某出具结算单100000元,后仅支付了部分价款,剩余工资未支付。经陈某多次催要,包某“一毛不拔”,无奈陈某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卷宗后,因涉及欠付工人工资,决定加急处理案件,便立即与包某沟通。包某述其欠陈某工资属实,但因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致其无力一次性支付工人工资。了解到该情况后,承办法官遂与陈某联系,询问其调解意向,陈某称包某多次承诺支付工资,但言而无信,不同意调解,调解陷入僵局。但为了使陈某尽快拿回工资,法官不放弃调解,多次通过电话及现场释法等方式向陈某及包某做调解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双方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就工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包某分期支付其工资款,包某也积极筹措部分工资款交付陈某。事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工资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依靠,保障农民工工资就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近年来,辉县法院将涉及农民工工资类案件作为重点,坚持调解先行、优先处理,及时、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讨薪案件,着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农民工群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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