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冯法官您了,这么少的工资,还以为你不会放在心上,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要回来了。我真是太激动了...”晚上10点多,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的冯芳法官接到当事人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当事人无尽的感谢。
现年65岁的原告丁某,2011年冬季受被告王某雇佣在被告的工地上做饭,约定工资50元/天,后经结算,原告工资共计2050元,被告支付1100元后,下欠950元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手头紧为由推脱未付。无奈,原告诉至辉县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系涉民生案件,标的虽小,但却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于是丝毫不敢懈怠,第一时间拨通了被告王某的电话,刚开始王某不以为然,认为这么少的工资款,法院不能把他怎么样,于是以一句“我过两天就把工资款给原告”搪塞法官并挂断了电话,冯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再次拨通了王某的电话,从情、理、法向王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一番“说理”,被告王某终于同意当天晚上就把拖欠原告丁某的工资款全部结清。于是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民生无小案,小案惠民生。小标的案件虽案情简单、金额较小,但同样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直接体验,关乎质效提升和司法权威彰显。辉县法院始终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工作,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用审判实绩擦亮司法为民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