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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欠款无力偿还,法院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3-12-06 09:59:01


    基本案情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9年2月,被告在原告经营的手机专营店购买手机一部,仅支付了部分手机款,剩余3000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被告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额相对较小,且双方是多年好友,采取调解方式能更好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于是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原、被告联系沟通了解案情,但因双方对被告已支付手机款的金额陈述不一致,导致案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最终将被告已支付的金额确定下来。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做原被告工作,促成案件达成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原被告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在一个月内支付原告手机款3000余元。被告为表达诚意,在调解现场主动将本案部分案款及诉讼费先行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圆满化解了纠纷。

    小案件隐藏大民生。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人身财产等切身利益。辉县法院始终将全身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于每一起案件中,切实运用“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以实际行动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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