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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拖欠拒支付 司法助力护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14 16:07:07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原告公司货款,被告的抗辩理由能获法院支持吗?

    基本案情:

    2022年2-7月份,被告公司多次在原告处购买货物,截至2022年9月结算时,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万余元未付。催要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被告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更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的交易金额、交付等合同关键因素,被告不同意支付原告款项。

    法院审理:

    庭审中,被告公司否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原告公司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交法庭,聊天记录中显示原告向被告发送了出库单、物流单及对账单,被告均未提出异议。这时,被告才承认货物确实已经收到,但质量出现问题,原告一直未予以解决,导致被告向第三方赔付2万余元,相互抵扣后被告无需再支付原告货款。鉴于双方的争议,承办法官告知被告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可以在庭后七日内提出鉴定申请,如果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被告未在限定期间内提交鉴定申请,且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足额支付原告货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辉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力争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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