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正成为一种消费时尚走进我们的生活。网上购物,虽然提供了一种轻松便捷的购物方式,但消费者和商家在享受这种快捷服务的同时,也被随之而来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所困扰。
基本案情
原告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开设了一家服装店,2023年10月被告在原告的店铺下单一件短款外套,收到货后被告申请退货退款205元,并成功退款。但被告一直未寄回商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补还货款,但被告明确拒绝,无奈,原告起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购货款并支付补偿金。
诉前调解
接手案件后,调解员面对这种案情明了、起诉金额小的案件,没有因为案小而少为,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具备调解基础,便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对原、被告进行单独调解,点明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因双方所在区域问题,调解工作也曾一度陷入僵持阶段,一个避而不见,一个远在广东,电话沟通很是曲折,但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沟通,对被告释法明理,讲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依法享受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通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工作以及耐心释法,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当场履行了案款。
调解心语
群众权益无小事,案件虽小,调解过程虽艰辛,但能切切实实以自己的力量,维护群众的利益,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这些艰辛也就不算什么了。网上购物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只有商家和消费者共同遵守规则,才能形成和谐、公平的网络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