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诉前调解工作总结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程淑芳,立案庭庭长李静,七个基层法庭庭长,诉前调解全体干警及驻院21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职颖颖就2023年度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进行了通报。李静庭长和程淑芳院长分别传达了《特邀调解员考核办法》和《关于构建全市矛盾纠纷“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首先对诉前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与2023年全院民事一审新收案件的增长幅度相比,诉前调解成功率仍不高。
会议最后,刘志飞院长对全体调解工作人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诉前调解大有可为,要做到能调尽调。第二、善于归纳学习,提升能力水平,要取得当事人信任,在了解清楚案件事实的前提下拿出一个可行的调解方案。第三、严格考核,动态检测调解成果,通过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的方式让优秀调解员脱颖而出,激励后进者,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第四、要敢于担当,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争取在“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格局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