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快速出警、“法院+公安”联动协助精准查找、集约查控加速兑现“真金白银”……
近年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深度融合“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打好执行“组合拳”,改善执行工作环境,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辉县法院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多项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执行110” 出击速履行
“辉县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许某某从外地回来了,现正在家中休息,你们赶紧过来!”
一天晚上8时许,辉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室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打来的电话,值班干警迅速核查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出警到许某某家中将其拘传,并将其名下一辆轿车依法扣押。
2022年10月,许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8万元,约定分期偿还。许某某陆续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剩余5万元没有按照约定还款。
刘某将许某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到期后,许某某仍未还款,刘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许某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以人在外地等原因推诿拖延,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告知许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车辆被拍卖、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许某某迫于执行压力,当晚把剩余欠款5万元及利息转给刘某。
“有警必接,接警即动,昼夜通勤,远近必到”。2019年4月,辉县法院实施“执行110”联动机制。每天由三名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负责处理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紧急事件,解决权利人举报线索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的问题,全天候打击“老赖”。
“三天内出警10次,对6名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拘传,收缴案款27.5万余元, 4起案件达成还款协议……”这是“执行110”值班干警记录下的一组数字,是他们的“家常便饭”,更是他们的工作实录。
执行联动显威 异地难藏身
“你们咋知道俺住这了?”在外地躲避8年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被带上警车时,一脸茫然地问执行干警。
王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该案2015年进入执行程序,王某某如人间蒸发一样,法院始终未能查找到其踪迹。
2023年8月,执行干警将王某某的信息推送给刚成立的市公安局驻法院拒执犯罪侦查大队,拒执大队筛查到王某某经常出入新乡市某小区,且常在附近一裁缝店消费。
经过几天的摸排查找,执行干警终将王某某顺利拘传。申请执行人郭某考虑到王某某的实际情况,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23年8月,在辉县市委的支持下,辉县市公安局驻法院拒执犯罪侦查大队在辉县法院挂牌成立。由此执行工作步入协助事项与打击拒执犯罪的常态化、机制化办理,精准破解“人难找”“车难寻”“打击拒执难”等难题。
辉县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校外培训机构,收取教育培训费后,却没有进行实际教学,引发大量诉讼,涉执案件达57件。
执行干警查明,该公司系租赁他人房屋,早已停租搬离,公司法定代表人申某下落不明,且公司无银行存款,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及时与拒执大队沟通联系,协助查找申某下落。
拒执大队查到申某经常驾车进出新乡市某小区,执行干警赶到该社区,通过申某的微信付费信息,查到其停车位和住址。经过两次十几个小时的蹲点,将申某成功拘传。申某迫于压力,打电话让家人送来全部执行款。至此,57件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拒执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以来,辉县法院通过公安技术手段,已查找拘传成功被执行人27人,扣押车辆9辆,执行到位金额42万余元,执行完毕69件,达成执行和解7件。
辉县法院院长刘志飞说,“法院+公安”执行协作联动模式的高效运行,形成了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合力,成功解决了一些突出难题。今后,辉县法院将与公安机关进一步畅通“法院+公安”衔接机制,继续加大对“老赖”的严厉打击力度。
集约查控 加速兑现“真金白银”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找实现集约办理,一键查控,解决了群众的 “堵心事”。辉县法院用心用情疏“堵”破“阻”,让“纸上权益”加速兑现为“真金白银”!执行局局长魏新涛介绍说。
2023年4月,辉县法院成立集约查控中心,与市房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积金管理站等职能部门实现信息互连互通,对所有房产、车辆、公积金等财产的查询实现线上一站式办理,所有首执、恢复、保全案件均通过集约查控中心予以查询、查封、解封,保证了对涉案财产的及时、快速查控。
王某与某公司是生意合作伙伴,2022年底,王某共欠某公司货款6万余元未支付,某公司多次找王某催要无果后,将其告上了法庭。
2023年3月,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到限后,王某并未履行支付义务,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王某以各种借口故意躲避执行,集约查控中心通过系统查控,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少量存款,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随后,案件承办人了解到,王某这几年在外地做生意,经营状况较好,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于是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集约查控中心不定期查询王某名下被冻结银行卡是否有进账。
经过多次查询,集约查控中心发现王某一张银行卡突然进账5万元,立即向案件承办人反馈信息,快速对卡内存款进行了划拨。
得知周转资金被法院划扣,王某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鉴于王某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其不主动申报财产,主观规避执行,辉县法院对其进行了罚款。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委托家属到法院缴纳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