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兑现“假日执行不打烊”的承诺,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制度在非工作时间24小时连续“运转”,在非工作时间,促使一批案件出现“转机”,真正实现了高效打击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执行110值班室共接到案件举报线索6起,值班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到位案款64008元,执结3起民间借贷案件,并司法拘留1人。
王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期间,案件承办人曾多次传唤赵某某,但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前往其老家及现居住地寻找,赵某某因为到处打零工,均未能找到其本人,也未发现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
为了尽早找到赵某某,案件承办人告知与赵某某同村的申请人王某某,如果发现赵某某返回老家,无论何时都可以向执行干警举报,执行干警将及时赶赴现场处置。
2024年1月6日中午,该案申请人向执行110值班干警举报称赵某某返回老家。得到线索后,值班干警立即动身,驱车40余公里奔赴辉县吴村镇某村,将回到老家的赵某某拘传。
在返回法院途中,值班干警在车内对赵某某进行“面对面”督促释法,再次告知其有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用实际案例扭转赵某某企图“拖延一天是一天”的错误想法。现场的执行压力比过任何一种压力,赵某某深知难逃“法网”,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并表示了悔意,随后将所欠王某某的借款27600元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谢某某申请执行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11月29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期间,案件承办人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申某某长期在外省做生意,其有履行案款能力的,于是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案件承办人虽多次电话短息催促申某某履行案款,但其以人在外地,目前资金周转不开等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卡,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4年1月8日晚上7时许,该案出现转机。值班干警接到举报电话得知申某某返回辉县,目前正在朋友所开的商店洽谈业务。值班干警立即出警,成功将正在朋友店中的申某某找到。
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申某某表现的十分迷茫。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后,申某某表示愿意处理纠纷,于是,执行干警现场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协调案件进展。最终,申某某与朋友联系筹款,将现金34408元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