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研判蹲守4小时 执结赡养费案件

  发布时间:2024-01-12 11:44:27


    苏某某老两口共养育两子一女。次子因犯罪正在服刑,长子苏某大因家庭旧事,与父母产生矛盾,对两位老人不闻不问,造成年老体弱的苏某某老两口目前只能跟随女儿生活,当地村委会干部和亲属曾数次调解苏家矛盾但均未果。伤心欲绝的苏某某老两口只能将长子苏某大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该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院调解,苏某大承诺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500元。但其在履行半年后,2023年起便不再履行赡养费, 苏某某老两口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执行期间,一直在外地的苏某大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案件承办人前往某乡镇苏某某老两口家中,与其沟通了解得知苏某大长期在外省,偶尔会回到辉县城区的家中看望孩子。于是,案件承办人以“攻心为上”,数次通过电话和短息方式做苏某大思想工作,以情融法,试图化解其内心积怨,但苏某大却“油盐不进”,案件承办人又转而与苏某大妻子李某联系,但李某表示此事与其无关。在查询未发现苏某大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案件承办人认为只有找到其苏某大本人才能推进案件,随即向辉县市公安局驻市法院拒执犯罪侦查大队发出协助函,一旦发现苏某大回到辉县,便对其展开拘传。

    2023年12月26日,执行干警接到拒执犯罪侦查大队研判信息,发现苏某大已于近日返回位于城区的家中。执行干警随即前往某小区,“登门”拘传苏某大。

    当执行干警到达其家中时,发现其家门紧锁,屋内无人。于是,执行干警便在其居住小区入口附近进行“蹲守”。为了防止苏某大看到法院车辆后可能逃离,执行干警便将车辆停远,冒着雪后严寒一直等待了四个小时,终于看到“目标”出现。

    执行干警成功将苏某大带回法院后,认为解决赡养等家庭类纠纷案件,还是要以扭转被执行人思想为主,于是,案件承办人继续对苏某大进行释法析理,引导苏某大换位思考,告知其“亲情不能欠费,尽孝不能等待”的道理及法律有关赡养的明确规定和拒不赡养老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案件承办人与苏某大面对面长时间谈话沟通,苏某大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支付未履行的赡养费5286元,并保证今后会竭尽所能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也为自己的孩子做出“孝”的榜样。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2372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