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努力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款,实质化解了双方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原告从事轮胎生意,2020年起,被告陆续到原告处修补、购买轮胎,后经结算,被告拖欠原告7000元修理款未付,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款条一张。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分别给原被告讲解了调解的益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针对双方争议的修理质量问题、修理费用、配件争议、修理期限、保证责任等问题,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案款,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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