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李某某(夫妻关系),马某、马某某(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3月依法作出判决:四名被告偿还刘某某借款392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刘某某于2023年5月向辉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四名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因四人无主动还款诚意,法院依法冻结了四人名下银行账户,但并未发现存款。
执行期间,经过系统查询发现了马某、马某某夫妻二人在辉县某小区还有另外一处房产,执行干警果断将该处房产予以查封,并联系督促马某、马某某限时将所欠借款履行,逾期将依法对被查封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马某、马某某得知房产被查封后主动联系案件承办人,表示希望暂缓拍卖二人名下房产,会于近期凑钱将案款缴纳。但二人只是口头表示愿意履行案款,但一直没有实际履行行为。案件承办人虽经多次催促,马某、马某某仍未在期限内缴纳案款,张某某、李某某夫妻也声称无能力履行。
2023年9月,法院依法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眼看自己的房子就要被拍卖,马某、马某某又提出希望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案款。执行干警考虑到马某、马某某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守信用,且藐视法律的行为,决定在其缴纳案款之前,继续进行房产拍卖。最终,马某、马某某也没有主动履行分文案款。2024年1月,该房产终于竞拍成功,目前,刘某某已拿到属于自己的借款及利息,该案历经一波三折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