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妍,中共党员,辉县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获得辉县市“十佳青年”、“优秀政法干警”、新乡市涉法涉诉信访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2023年度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并在3月15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作为“办案标兵”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履职尽责,高效办案
秦可妍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承办不少大要案、疑难案的审理。这些案件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工作量大,为了保证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她提前认真阅卷,分析案情,撰写文书。在她审理的一起重大案件时,庭审从上午8点半到晚上7点,进行了整整两天,撰写了14万字的审理报告和3万字的判决书,审理报告修改了8次,判决书修改了16次才最终定稿,至今,每一次的修改版本都保存在她的办公电脑上,她说“这也算是对当时炼狱般的办案历程的一种纪念吧”。
矢志不渝,不遗余力
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秦可妍法官为了快速审结案件,把早饭前、午饭后、晚上下班后的琐碎时间都充分利用起来。正常的工作时间,主要用来开庭,会见当事人等。简单或事实清楚的案件,她会提前拟制出判决书,当庭宣判;复杂案件,庭前拟制出审理报告,开庭时做到有的放矢。每天,她不是在审判庭开庭,就是在办公室里阅卷写文书,直到夜色降临。每天的工作状态都紧张、忙碌,没有丝毫懈怠,没有一点马虎,很少有休闲与安逸的时光。
守正创新,与时俱进
一件好的案子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此,除了快速、高效的办理案件,她还认真做好案例编写工作,2023年,秦可妍和法官助理韩燕编写的销售伪劣种子案的案例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评为《3.15优秀案例》。秦可妍法官还是辉县市第四中学的法治副校长,会挤出时间到学校给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多次为同学们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光阴似水匆匆去,矢志不渝铸丹心,作为一名刑事法官,秦可妍肩负职责和使命,扎根审判事业二十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坚守在这个岗位上,追寻法治梦想,维护公平正义,一心为民,勇于担当,全力守护社会稳定,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