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系辉县市某镇人。2023年9月,张某某酒后在辉县市城区某道路驾车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测量,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8.1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2月,辉县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因张某某未缴纳罚金,该案移送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张某某,但始终无法接通。经系统查控反馈张某某名下账户仅有少量余额。随后,执行干警前往其住所地寻找,找到张某某及其家属后,执行干警以“攻心”为策,向张某某及家属释明拒不履行罚金的严重法律后果。从法理到案例的耐心释法后,以前从未触碰过法律“红线”的张某某后悔不已,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但称家里暂时经济困难,再三希望可以宽限一些时间,承诺会尽快筹钱缴纳罚金。
执行干警考虑其家庭实际处境和张某某的诚恳态度,决定在时间上予以宽限,并告诫张某某已经受过刑事处罚,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给付义务。
近日,张某某将20000元罚金缴纳,并说道:“感谢执行干警人性化执法。自己之前从未因任何事与他人红过脸,更别说违法犯罪了。现在却因为醉酒后驾车被判刑。导致自己干啥事都受限制,还留了案底,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人人都知酒后驾车“代价”极高,但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仍然酒后驾车,以身试法后又追悔莫及。在此提醒各位司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酒后驾车被查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案底,影响后代。同时,执行法官告诫那些没有缴纳罚金的被执行人:拒不缴纳罚金已违法,只有及时履行,才可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