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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 欠款不还“丢”脸面 迫于压力缴案款

  发布时间:2024-03-22 14:02:03


    赵某某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调解协议到期后,赵某某仍未按协议内容履行偿还义务,吴某某于2024年2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某电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电话联系赵某某却一直显示无法接通。前往赵某某居住地寻找,得知其早已搬离此处。执行干警随即对赵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等采取了冻结措施,并通过短信方式做其工作,告知其下一步若不主动偿还借款,将会对其工资予以扣划。

    “喂,是法院执行法官吗?我是赵某某,今天我就把欠吴某某的借款全部还清,请解除对我名下银行卡的冻结”。仅仅两天后,赵某某就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原来是赵某某的孩子在学校所用日常开销绑定在赵某某名下的银行卡,现在银行卡被法院依法冻结,孩子跟同学一起吃饭结账时发现卡内余额无法使用,得知缘由后的孩子也埋怨赵某某不守诚信,让他在同学面前丢尽脸面。此刻赵某某才明白了欠款不还的不良影响,赶紧与执行法官联系,正确对待纠纷。

    最终,赵某某将所欠吴某某的借款52600元偿还,该案得以高效执结。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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