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重大意义,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4月16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向该案原、被告双方即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辉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本案原告秦某与被告刘某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举行了结婚典礼后开始共同生活,2008年4月生育长子小林,2010年3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3年2月生育次子小嘉。2022年4月双方发生矛盾,开始分居。后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原告撤诉。2024年,因家庭矛盾,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矛盾较深,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长子小林对父母离婚带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小林正处在青春期,父母的陪伴和教育至关重要。
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告知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应多多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听取他们的意见,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今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将认真按照最高院意见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引导父母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