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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食言”逃避执行 罚款、拘留促成履行

  发布时间:2024-04-22 15:13:12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下旬,张某曾帮马某卖货,待货物出售完毕,张某在得到应有报酬后却未将货款34000元及时给付马某。马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期已过,张某仍未按照调解书履行货款,2024年3月15日,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该案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方寻觅,也未能找到张某的下落。鉴于张某有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张某实施预罚款。收到消息后,张某迅速电话联系了执行干警,称自己暂时没有履行的能力,表示愿意先履行一部分案款,剩余的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告知张某只要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执行,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便不再对其进行罚款处罚。随后,张某通过转账方式转来案款10000元。

    可是,张某再度“食言”,剩余案款一直拖延履行时间。近日,执行干警获悉张某在外地法院因其他案件出庭,当即驱车前往拘传张某。待张某开完庭后,“等候”在外的执行干警立即将张某拘传,并对屡次“食言”逃避执行的张某予以罚款。

    张某见无法脱身,竟再次提出希望就剩余案款与马某和解,此时马某也不再相信张某。鉴于张某态度,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进到拘留所后的张某痛定思痛,悔不当初,最终表示愿意缴纳剩余案款。

责任编辑: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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