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结婚在老家宴请宾客,雇李某某负责置办宴席事项。宴席结束后,陈某某仅付给李某某一半费用,称余款随后结清。但直至陈某某婚后数月仍未将余款支付李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的李某某将陈某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后判决陈某某支付李某某欠款6000 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却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
2024年3月1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即刻对陈某某相关财产线索进行调查,经查询陈某某银行卡余额甚少。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某传唤至法院,经案件承办人释法析理,陈某某表示认可判决内容但称目前暂无履行能力,希望可以延缓履行时间。执行干警分析后认为陈某某刚刚结婚,肯定会有积蓄,遂判断陈某某抱有赖账的想法,决定依法突击搜查陈某某住宅。
次日,执行干警来到陈某某家中并出示搜查令,陈某某仍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某住宅进行搜查。经仔细搜查,在陈某某衣柜抽屉里搜出现金1万余元。此时陈某某见全部露馅,只能尴尬的表示愿意履行案款。执行干警对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陈某某最终将“现形”现金中的6000元交到执行干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