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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债务应当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4-05-12 10:19:06


    随着家庭财富的积累,很多未成年子女都有不少可支配款,未成年人之间有时也会存在借款行为,对于并不能独立自主的未成年人,他们之间的借贷数额不算高,发生借贷纠纷后他们的债务该由谁承担呢?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未成年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原告小陈(16岁)与被告小宋(17岁)原系朋友关系。自2023年12月起,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11300元,并承诺2024年3月份前将所欠借款全部还清。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拒不返还,无奈,小陈及其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小宋及其父亲作为被告共同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小陈与小宋均系未成年人,本案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对案涉款项无异议,承办法官遂积极联系原、被告及其父母到庭参加调解,希望将纠纷化解在庭前。鉴于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均予以认可,法官耐心向被告及其父母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积极履行。经过释法明理,被告及其父母终于同意调解,考虑到被告在原告起诉后,也尽自己的努力偿还了部分借款,并当庭将诉讼费用支付给原告,原告及其父母也很欣慰,原、被告就剩余的借款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起未成年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的债务责任取决于未成年的年龄及具体情况。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由法定代理人承担;年满八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债务由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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